在南宁办理分公司地址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提交的公司章程是总公司的还是分公司的呢?具体流程是什么?拜托了
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登记 办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办事部门:1、分公司新的营业场所在南宁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的工商分局办理; 办事条件: 1、新的营业场所具备生产经营条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提交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3、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另:原来以总公司章程提交备案的,现在就以总公司章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