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行业还是不错的,如果您以前没有从事过汽车方面的工作没有资格考取二手车评估师资格证的!
一、职业背景 按照国务院“严格评估专业资格设置管理”的要求(国办发[2003]101号)以及原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精神,“对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培训、考核、颁证工作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证书”的原则。 根据国经贸贸易[2002]825号文件精神,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负责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考核鉴定,并对获得证书的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注册证》。对目前有关机构违反上述规定,组织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考核人员不予注册,未经注册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不得执业。 二、培训对象 各开展以旧换新业务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二手车交易中心(市场)、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评估机构;其他从事机动车租赁、拍卖、报废回收、置换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有关车辆检测鉴定机构和其他从事机动车贷款、抵押、典当、保险、理赔、维修等业务的从业人员。 三、报名条件 本职业资格分为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资格培训另行通知)两个等级,申请参加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培训人员要符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标准》对本职业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