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准夫妻“都在为房产证的署名问题纠结着,在中国这个讲究礼仪和人情的社会环境下,这个问题提出来似乎有些尖锐。但是,由于房产证署名问题关系重大,所以我们必须拿出来单独说一说。很多购房者想要在婚房上写父母名字,这个做法可取吗?有什么样的后果?今天就来跟大家分析一下。
这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来分析:
一、只写父母的名字
很多父母都认为这种方法比较保险,特别是在儿待嫁、女待娶的时候。综合来说,男方父母对于这种做法更加支持,他们认为在没结婚之前就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是不稳妥的,如果不能如约结婚,到时候就要遭受经济损失,所以宁愿先写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判定为父母的财产。
但是如果是夫妻婚后出资买房写上父母名字的话,房产虽归属为父母,离婚后,另一方却有权向对方父母要求返还出资金额。
二、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在这种署名方式下,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如果需要还房贷的话,需要所有人共同承担。
还有一种情况,虽然房产证写上了这些人的名字,但是实际还款人为夫妻双方,若是夫妻离婚,出资金额可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来分割。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三、写其中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有些房产是婚前由一方和其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所以这种署名方式并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该算为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跟另外一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即使是在婚后,依据新《婚姻法》,这种房产依旧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另外一方没有分割权。
另外一种情况,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或女方)及其父母的名字,但是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如果离婚了,可以要求返还出资额。
房产证署名问题为什么让人纠结,因为这不是一个靠理智就能做出判断的问题,要考虑到方方面面,法律问题、夫妻感情问题,有时候父母也要来掺一脚。但是在这里提醒大家,在决定怎么署名前,还是要综合考虑,谨慎仔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