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一、申请首次注册
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并注意查看“注意事项”
1、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3、 身份证明复印件(A4纸复印);
4、 县级(含)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出具的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A4复印纸复印)一同提交,受理人员将《健康体检表》原件与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时将《健康体检表》原件退回申请注册人,其复印件留档。
5、 近期证件照片(同一底版)一寸4张(其中2张粘贴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粘贴照片处”位置上);
6、 注册单位合法开业证明:
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盖公章。
7、劳动部门正式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药品使用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在岗证明)
注意事项
1、 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2、 已经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准备变更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按首次注 册要求准备材料,同时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在外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变更注册申请表一份(原件)及原《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