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军人非因公外出也能穿军装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5月1日起施行,条令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可着军服,也可以着便服。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对此解释,军人着军装参加校庆、婚礼、颁奖等非公务活动,既能够展示军人良好形象,也能激发军人的职业荣誉感。
军装作为军人身份的象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近年来,广大官兵对着军装参加一些社交和私人活动有不少呼声。考虑到军人着军装参加校庆、婚礼、颁奖,以及其他非公务活动,既能够展示军人良好形象,也能激发军人的职业荣誉感,符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新条令顺应时代发展、回应官兵呼声,取消了“军人非因公外出应当着便服”的规定,明确“军人非因公外出可以着军装,也可以着便服”。这一规定施行后,我们将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警备条令》,加大对外出军人的检查纠察力度,会同地方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军人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军队良好形象,坚决维护军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