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唐山市发改委获悉,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从3月16日至11月14日非采暖期内,唐山将对全市钢铁企业实施精准化、差异化错峰生产。
作为全国重要的钢铁大市,唐山日前出台了《唐山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采暖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唐山市以高炉生产能力为依据,同时参照钢铁企业分布、气象条件等因素,对全市所有钢铁企业实施比例与频次不同的错峰生产。
据悉,唐山市将钢铁企业限产比例与其对市主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直接挂钩,并根据气象条件综合确定限产比例,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钢铁企业全部停产,对高炉实行部分时间段停产管控。
方案设置了基础限产比例和动态限产比例。位于唐山市主城区以及主城区上风向的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5%,其他钢铁企业基础限产比例为10%。根据规定,位于市主城区的钢铁企业不再增加动态限产比例;其余各县(市)区钢铁企业在基础限产比例的基础上,根据各月常年主导风向变化情况(依据历史气象统计资料),对位于市主城区上风向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再增加5%。
按照方案要求,相关县(市)区政府应将错峰生产任务足额逐月分解落实到辖区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和限产时间。对环保治理提升专项行动进度缓慢的钢铁企业,限产比例增加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