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最长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可见农村土地流转的最长期限为土地的承包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