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驾驶证需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龄。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吸毒、暴力犯罪、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为5座以上7座(含7座)以下乘用车;具有本市车辆牌照且车辆注册登记使用年限未满3年;燃油车为二厢(含二厢)以上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6升(或1.4T)、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
新能源车和清洁能源车为二厢(含二厢)以上小客车,轴距不小于2600毫米,纯电动车续航里程不小于250公里;7座乘用车排量不小于2.0升(或1.9T)、轴距不小于3000毫米。
扩展资料:
网约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3、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4、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本市合法从业资格的,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5、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6、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7、未按照规定向乘客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姓名、照片、从业资格证件号码、服务单位、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码等信息的;
8、运营车辆未按照规定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