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被解除后,开发商应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返还给购房者。
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这种还款方法是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原因是有的购房者在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面临的风险就非常大。此时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购房者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
相反,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自己先将贷款部分还清后,再将全部退房款退还给购房者。事实上,大部分购房者在贷款后根本无力再从其他地方借到钱来先还银行的贷款,这种做法对购房者来说无疑是级不公平的。
所以,无论是采取协商解决还是诉讼解决的方式,最好的处理办法是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其中属于购房者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