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通过运送方代理收款,再由运送方转交给发货人,方便,便宜(一般是千分之一手续费,比银行低),但是不保险,可能收款人卷走资金而逃跑。一般的货代公司规定的是3-7天付款。
通过运送方代理收款,再由运送方转交给发货人。独立于买卖双方交易外的第三方代卖方从买方收缴应收款项的有偿服务。
扩展资料
业务诞生于1997-2002年。
代收货款业务的诞生,来自一条新闻。新闻内容大概为:贫困山区儿童的老师,看到画报上一则广告,可以为学生们邮购到称心的课外练习册。于是老师和同学们凑了钱,汇给这个公司指定的账户,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他们一直没有收到梦想中的练习册。后来,他们经过很艰难的寻找,发现,这是一个骗子公司。
这条新闻激起了邮政EMS高层的社会责任感,在邮购成为消费者普遍使用的手段后,信任成为新的危机,也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应该是解决消费者和商家信任危机的最好办法。
1997年1月1日,经过当时的国家邮政局批准,邮政速递EMS创办了代收货款业务(即COD业务),成为代收货款独家经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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