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说是一种年代最早、历史最长,持有人数最多的经济学对象理论。^A古希腊罗马学者的经济思想.到新古典经济学以前的多数经济学家都有这种对象理论。
古希腊罗马的思想家色诺芬的著作‘经济论),通篇都是研究家庭财富及其增长问胚。重商主义者对研究财富的热情,超过了他们的先辈。他们以财富为中心研究了财富的形式(金银)、产生(流通领域)和增长途径(开采金银和对外贸易)等问题。
古典经济学家们的研究对象也多为财富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在著作中,把如何增加国家税收,如何增加国家财富作为研究对象,在他的(赋税论)中提出了“土地为财富之母,而劳动则为财富之父”的著名论断。古典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是研究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以及财富增长之道的。大卫-李嘉图遵循斯密的财富对象理论,但特别重视财富的分配问题,他把财富的分配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1803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概论)一书中也指出,政治经挤学是“阐明财富怎样生产、分配与消费”的科学。
据此,他把政治经济学分成生产、分配和消费三大部分加以论述,创立了三分法。詹姆士·穆勒在他的<政治经济学纲要)中,继承和发挥了萨伊的三分法,提出了四分法对象论,即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归结为研究财富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