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选择何种策略,有的策略,虽然可以取得胜诉的判决,但判决无法执行,胜利也只是账面上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1、卖方要求大幅度增加购房价款;
2、卖方明确表达不履行合同;
3、卖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进行修改。
二、卖方如此这般的主要原因
卖方上述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房价快速上涨,造成其感觉自己卖亏了,房价上涨的幅度已经大于双倍订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所以,其宁愿违约,也不愿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三、不同情形下的应对策略
根据刘尚发律师办理案件的经验及法律规定,刘尚发律师认为,应当结合不同的境况决定不同的策略。
(一)根据买方支付能力
1、买方支付能力不足够强大。目前,北京房价动辄大几百万,甚至上百万,一般的购房人都选择按揭。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如果买方没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必须贷款才能购买涉诉房屋,并诉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对方配合办理贷款手续,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即使支持了,该判决也无法强制执行,因为,法院不可能强制其去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及签字。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般建议诉求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赔偿为妥。
那么,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哪些损失呢?
(1)双倍定金或违约责任,可以选择比较重的主张;
(2)开发商直接出售的商品房可以要求已付房款一倍损失;
(3)房屋涨价损失。
2、买方支付能力足够强大,且要房意志比较坚决。再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明确具体履行项目。在此种情况之下,又分为房子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中介等情况不同策略有所不同,这里不再详细分析。
(二)提起诉讼的时机
1、想要房的情况。在买方想要房的情况下,为防止卖方一房二卖,可以及时起诉,即使在合同履行期限没有届满的情况下,也可以起诉,诉求可以只列继续履行合同,并申请财产保全。这里的目的主要是财产保全,而不是要求合同真的能履行,以防止其一房二卖。改造期限届满后或即将届满之时,再次起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不想要房的情况。这里,随时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种情况之下,需要提前收集对方违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