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激活不能使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银行任意一家营业网点办理应用功能激活手续。
同时须核实并补充确认持卡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有效信息。激活社会保障卡时,原则上应同时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三代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