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一)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购房合同载明金额,下同);
2.缴存人有配偶且无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本人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的50%。
3.无配偶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暂定为由财务处开具证明。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办理公积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银行申领公积金联名卡,提取的公积金将直接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