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舞曲是电子音乐的一部分,而不是所有电子音乐。EDM不应该从字面上理解为电子音乐的舞曲。
电子音乐(Electronic Music),简称电音、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音色所创造的音乐,都可属之。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极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电子音乐,其范围相当广泛,电影配乐、广告配乐,某些流行歌、摇滚乐中都经常会出现,只是常人不易发觉。国内经常会把电子音乐说成是DJ音乐,但这是错误的叫法。如果你真的想了解电音,夜店里的电音是最快的初步了解方式,其次就是听一些真正好的电音,让电音爱好者给你推荐,而不是随便百度。因为你那样只会搜到土嗨音乐,要么就是搜到一堆把电音错误叫成DJ的土嗨到极致的土嗨音乐。
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EDM)的区别:电子音乐是所有电子的音乐,而电子舞曲是作为商业舞曲的电子音乐,或将字面差别理解为电子跳舞音乐。电子舞曲属于电子音乐,但电子音乐不全是电子舞曲。国内似乎没有一篇帖子或者其它什么文字内容能真正描述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开头见山详细解释。电子音乐≈电子舞曲,但是不完全等于。它们的确也有一个dance的区别。从外国专业角度判断,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在于,能用来使人想跳舞的电子音乐都叫电子舞曲。当然从词汇上看,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确不一样。字面上理解是所有电子音色的音乐都叫电子音乐,而能用来跳舞场合使用的电子音乐就叫电子舞曲。所以显然电子舞曲根本没有硬性标准,而电子音乐就有极为广义的标准和涉及到其它曲风的“电子音乐的音色”融入了。从一些对电子舞曲和电子音乐的区别的国内外的帖子(小编看过很多国内国外对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的区别的争议,主要还是看西方的认知)来看。电子舞曲有点像我们中国人说的商业舞曲,商业舞曲最容易理解为商业化的电子音乐,而这个商业化就在小编这里解释起来就很简单了。所谓的“商业”和“用于跳舞场合”其实是非常非常接近的意思。国人说的“商业”其实就是“跳舞场合”,所以所谓的“商业舞曲”完完全全可以理解为“商业化使人跳舞的电子音乐”也就是“电子舞曲”里这个“用于跳舞场合”的意思。这一点国内似乎很少人能把电子音乐和电子舞曲真正分清楚,当然如果你到国外查阅它们两个有什么区别,其实就可以一眼点醒梦中人了。所有可以用来跳舞场合的电子音乐都算电子舞曲,这个“DANCE”也就完全可以被理解清楚了。而国人们所说的“商业舞曲”这个商业也就可以理解为“跳舞场合”了,一切都顺理成章。这个我必须承认以前我从来都分不清电子舞曲和电子音乐有区别,这一段完完全全是问黄柏钧dy问出来的。并不反对电子舞曲这个商业化跳舞需求的存在,只希望大家别再把电音错误叫成DJ。这是我对黄柏钧dy最最最赞成的观点。从广义上来说,电子乐这个词可以指很多的音乐类型,因为电子乐器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了,而且很多80年代后期的跳舞音乐都是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都可称为电子乐。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drummachine)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实际上国人很多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是个非常离谱的行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另外,电子舞曲和舞曲也是绝对不能划等号的。
从广义上来说,电子乐这个词可以指很多的音乐类型,因为电子乐器的使用变得越来越普遍了,而且很多80年代后期的跳舞音乐都是电子乐。广义而言,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都可称为电子乐。任何以电子合成器、效果器、电脑音乐软件、鼓机(drummachine)等乐器所产生的电子声响,都可合理地称为电子音乐。实际上国人很多会把电音错误叫成DJ是个非常离谱的行为,DJ只是职业不是音乐。
以狭义而言,电子音乐指涉科技(Techno)、出神(Trance)等种类的乐曲。然而事实上,只要是使用电子设备所创造的音乐,包括浩室(House)、鼓打贝斯(DrumandBass)等音乐类型,甚至是只是使用电子放大器(amplifier)的爵士乐与民歌,也可以是电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