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龙细烟一盒20颗,同时在烟盒上标注得有卷烟规格、价类、焦油量、烟气烟碱量以及一氧化碳量标。关于香烟的包装规范如下: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境内销售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
二、卷烟箱包装体上也应有与卷烟条、盒包装体上相同技术要求的“吸烟有害健康”的中文警句和焦油量、烟气烟碱量、一氧化碳量的中文标注。
三、卷烟包装体上标注的焦油量不得超过15毫克。
四、卷烟包装体上应当标注产品名称。产品名称以及包装体上的其他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但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五、在卷烟包装体上及内附说明中不得使用“保健”、“疗效”、“安全”、“环保”、“低危害”等卷烟成分的功效说明用语;不得使用“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烟品质说明用语;不得使用“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含量低”等用语;
已经使用“极品”、“最佳”、“金牌”等极端用语,或已经使用“御品”、“贡品”等带有封建色彩、或有虚假成分的用语的,要在该产品改造或品牌整合过程中予以修改。
扩展资料:
广西中烟工业公司公司主要生产“真龙”、“甲天下”两大品牌系列产品,两个品牌皆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重点扶持的行业百牌号名录。
公司旗舰品牌“真龙”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西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全国质量信得过食品、全国卷烟质量抽检综合得分第一、中国名牌烟标设计金奖、世界包装设计最高奖——世界之星金奖、行业十大最具潜力品牌、行业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全国十大最具知名度创新产品等荣誉。
“甲天下”先后获得中国大西南优质产品、全国卷烟优等品、中国消费者(用户)质量服务满意度十佳品牌、世界包装设计最高奖──世界之星金奖、广西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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