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1953。
民国纪年与公元纪年之间的换算方法是民国纪年+1911。所以民国42年+1911=1953。
中华民国的国家纪年方式由中华民国政府规范颁布,表记时称作中华民国××年,简称民国××年、民××。这种纪年方式以公元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为元年,与旧年历相差1年,月、日、置闰则同公历。依照民国纪年制定的历法又称国历。
扩展资料: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同时决定改用类似阳历的民国纪年。孙中山向全国发布《临时大总统改历改元通电》:“各省都督鉴:中华民国改用阳历,以黄帝纪元四千六百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为中华民国元年元旦,经由各省代表团决议,由本总统颁行。”
1913年,时任民国大总统袁世凯根据内务部有关“四时节假”的提请,正式批准从1914年开始将阴历元旦定名为“春节”。流传千百年的新年元旦旧称从此便改叫“春节”了,而且一直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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