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负责人的安全职责有哪些

2020-10-16 社会 59阅读
安全责任制度

一、旅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为旅馆治安责任人,
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
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二、旅馆治安责任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
规及操作规范迸行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旅馆业治安管理各项
制度及措施。
三、旅馆责任人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领导,明确岗位职
责,教育、督促其遵纪守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
位。
四、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
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旅馆应当支持、配备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
犯罪活动。

验证登记制度
一、旅客入住旅馆必须实行“一人一证”
。对无证入住

旅客应到辖区派出所开具身份证明后方可入住。
二、旅馆前台登记人员对入住旅客的有效证件应严格审
查,
核实比对入、
证是否相符,
如发现旅客使用过期、
伪造、

除改的身份证件,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三、旅客信息登记录入应及时、准确,做到“实名、实

时、实数、实情登记。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
统时,应做到内容齐全,不漏录、错录。旅客退房应与系统
退房同步。
四、有效证件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
份证、护照、海员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
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解放军军官证、解放军士兵证、武装警
察部队警官证、解放军文职干部证、武装警察部队文职干部
证、武装警察部队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
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制度

一、旅馆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故障不能及时录入旅客住
宿信息的,应立即拨打
400-6826868
故障电话或报电信等网
络公司申请修复,并同时向派出所报备。同时将旅馆信息登
记在《旅店业旅客住宿临时登记表》中,系统修复后
1
小时
内补录、传送末录入的旅客信息。
二、如旅馆当日无旅客入住,应当在
24
时前或者旅馆
关门前上传一条“无客”信息。

来访旅客管理登记制度

一、旅馆对前来探访旅客的非住宿人员,旅馆工作人员

应审查登记其有效证件项目。

二、入住旅客会见来访客人时间一般不超过
2
小时。
三、旅馆对来访人员应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互联网信系统
中进行登记或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册进行登记。
。如未对来访
人员进行登记的视为无证住宿,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旅馆行处
罚。

四、对来访人员登记的内容应包括:来访人员的姓名、
性别、有效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地址、来访时间、离开时
间及被访旅客姓名、房间号、与被访人的关系等。

值班巡查制度

一、旅馆应根据规模大小设立专职或兼职内部保卫人
员,负责旅馆内部消防、治安的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登记。

二、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
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
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三、旅馆按规定应安装监控系统,明确专人值守,并建
立值班、交接登记台帐。

贵重物品寄存制度

一、旅馆应专门设置旅客免费寄存贵重物品的保管箱、
保险柜或保管室。无保管、寄存条件的旅馆应明确尽到告知
义务。

二、
旅馆应有专人负责对寄存贵重物品进行检查、
登记。

对寄存物品管理实行“三对号、一签收”制度,即房号、床
号、牌号一致,领取登记物品时要签名。

三、旅馆应对旅客寄存的贵重物品做好守护,并对其安
全负责。

四、寄存贵重物品管理人员要做好交接班登记。

旅客遗留物品、携带违禁品处理制度

一、对旅馆内遗留的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其它违禁物
品,应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旅客遗留的其它物品,应详细登记后,想办法归还
旅客,较长时间无法归还的,应按捡拾物品送交公安机关处
理。

三、
严禁侵占挪用旅客遗留物品,
严禁擅自处理违禁品。
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情况报告制度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
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

(一)旅客使用过期、仿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四)旅馆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发生前款簏(二)

(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
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并保护好现场。

安全防范宣传制度

一、旅馆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住宿旅客应遵守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提醒旅客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二、严禁旅客或来访人员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
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

三、严禁在旅馆内寻衅滋事、斗殴、酗酒、赌博、吸食
毒品、卖淫嫖娼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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