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信是在信箱、信筒开出已付足挂号资费的信件。
如果封面书写、封装等都符合挂号信函规定并批注“挂号”字样的,交营业窗口按挂号规定的手续办理,并加盖“信箱开出”戳记,将相关挂号收据联批注寄达局名和寄件人姓名,妥为保管,遇寄件人日后来邮局询问时,查明无误后,把收据交给寄件人。
如果信封上未批注“挂号”字样,即使贴足了挂号邮费,也按平常信函处理。
扩展资料
个人寄挂号信,必须详细书写寄件人的地址和姓名,如果不详细,是不能按挂号信交寄的。单位寄挂号信,不要求写寄件人姓名,但必须写清单位的地址和单位的全称,不能简化。
收取挂号信→投递人员按址投递→收信人出示身份证明(证件种类:户口簿、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武装警察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护照、驾驶证等),即使收件人与投递人员熟识、熟悉,一并按照签字签写证件号码,由投递员核实无误,交由收件人。
挂号信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收据查询,也即寄挂号信时得到的带有一排条形码、下面有英文和数字的单据。
如果不方便去邮政营业厅或没有挂号信函收据,但是有挂号等给据邮件条形编码号的,可通过中国邮政的给据邮件跟踪查询系统查询。输入邮件编号和网站验证码,就可以直接查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挂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