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绵阳购房可以提现吗

2020-05-03 社会 103阅读
非住房提取
一、提取原因。
(一)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相关规定。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相关部门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一)、(二)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提取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住房消费提取
一、提取原因。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二、相关规定。
1、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2、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3、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赁房屋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租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4、职工存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行为,或在工作所在地、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住房的,不能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5、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可在贷款一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贷款本息。
6、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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