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村民房盖三层属于违建吗?归那个部门管?

2022-04-13 社会 131阅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如果村镇行政部门调解无效,可向法院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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