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原始凭证简称一次凭证,属于自制原始凭证。一次原始凭证是一次性填制完成的只记载一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一次凭证是一次有效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发货单等。
“收料单”是企业购进材料验收入库时,由仓库保管人员根据购入材料的实际验收情况,填制的一次性原始凭证。
“领料单”的填制手续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经办人员填制的,一般只反映一项经济业务,或者同时反映若干项同类性质的经济业务。
扩展资料
原始凭证审核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必须合法、真实。原始凭证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符合本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发票不得超出使用期限、所列内容不得超出单位的经济业务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费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提供的票据,严禁使用白条报账,严禁用合法票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
2、原始凭证填写规范完整。发票应具备发票专用章、货物名称、单价、数量等基本要素,如品种多应附销货清单。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不能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发票不得涂改、挖补。以“原始凭证粘贴单”作报销凭据的,粘贴单上的各种要素必须填列齐全,附件内容和封面内容要一致。
3、原始凭证报批手续必须齐全。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写明经办事项并签名,涉及物资采购应有证明人、保管签字,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人签字,最后由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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