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合租室友?
室友是和你合住在一起的人。一个好室友,不仅能和你朝夕相处,而且还有可能成为你的终生好友。
下面是如何找一个好室友的原则: 1.你未来的室友是喜欢泡家的人呢,还是喜欢外出?要了解好。 2.生活习惯是否相投?如果你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就找一个爱安静的人同住;如果你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就找一个爱热闹的人同住;如果他抽烟喝酒,你是否能忍受?如果他还有其他不良嗜好,你是弯铅派否介意?你未来的室友是喜欢早起还是晚起呢?如果你是个早睡早起的人,最好避开夜猫子。除非你们事先以立下君子协议,可以让他保持安静。 3.你未来的室友是不是经常有朋友借住?有,没有,还是偶尔有?事先考虑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当你们租的地方并不太大的时候。如果你的室友经常请客,把冰箱里的东西吃的精光,还霸占着电视,给你带来诸多不便的话,那真是太糟了! 4.你未来的室友的经济状况怎么样?要知道,合住者要共同承担房租,如果你的室友时常拖欠房租或借钱不还,时间长了,你该拿他怎么办呢!经济问题,麻烦多多,事先要考虑好! 5.你未来的室友是否喜欢养宠物?如果你不喜欢宠物或者对宠物过敏的话,千万不要找那些喜欢养宠物的人! 6.你未来的室友是不是个不爱干净的人?如果你很爱干净,喜欢把房间安排得井然有序,每样东西有它固定的位置,而你的室友却经常乱扔东西,总是让你生活在凌乱的房间里,你受得了吗? 7.兴趣爱好是否相投? 比如:你们对音乐有共同的理解吗?你也许是个喜欢古典音乐的人,而你的室友偏偏是个喜欢摇滚的人,你该怎么办呢?所以,事先一定要想清楚,问清楚,否则,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如何与合租室友相处? 如果你已经找到一个室友,并准备要和他合住的话,那你们事先还要谈一些共同居住的细节问题。比如,居室的清洁工作如何分配?使用电话的时间是否限制等等,最好找一张纸把它们一一记录下来,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建立起良好的室规,有章可循,就可以减少日后不必要的摩擦。 为什么需要约法三章? 也许你会想:"我和我从大学一年级起激锋最好的朋友搬进来了。我们相处得一直很好,我们将有一段美好的时光!" 是的,也许是对的……但是你很难预见当你们分享一切时----从厨房到浴室时会发生什么。当你计划与一个人合住时,千万记住你有可能陷入麻烦。无论是由谁来买一些生活必需品如洗碗机、手纸还是谁来做厨房清洁都会引发麻烦。如果你的好朋友"忘记"付三个月的房租时,他看上去就不那么好了。如果你们不把付钱的数目和时间写下来,而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无法可依,到时候就拎不清了。如果你有一个书面协议的话,一切就会不一样了。如果你的室友做了违反公共利益的事情,你就可以拿出书面协议提醒他承担自己的义务。避免同住了以后因不必要的小事朋友反目的麻烦。 当然,约法三章并不只约束室友,同样对你也是。约法三章在维护你的利益的同时也在维护他的,你们共同遵守规则只对两个人有好处。 下面是一些建议。告诉你在和朋友搬入新居前所要签定的书面协议的内容。 房租:谁会付钱?准备付多少?什么时候付? 空间:各人将住哪间房? 清洁:是否有一套时间表?某项职责由谁来负责? 食品:你们是共享还是分别拥有冰箱的一部分? 客人:男/女朋友是否可以过夜?一周几次? 噪音:什么时间是应该保持安静的? 出访:若一室友决定出去,那他应该关照其他人什么事情? 分歧:出现意见分歧时,怎么处理?若没办法解决,那谁应该搬走? 在描述这些书面条款时,应仔细认真,避免错误描述。 房屋转租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关系 房屋转租即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也是出租房屋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不同的是转租不是房主亲自经营,而是承租人经房主授权所进行的经营活动。与房屋出租的一般情况比较,只是出租主体不同,因此房屋转租也应该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由转租人与新的承租人在合同中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形成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也必须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手续,同时提供房屋出租人同意转租人转租房屋的书面证明文件,以保证房屋转租行为的合法性。 《城市房屋租赁办法》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埋贺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同时还明确了房屋转租人的法律地位 "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房屋转租合同是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原租赁合同不仅对转租合同有着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 具体讲,由于房屋转租是房主特别授权下的房屋经营行为,因此房屋转租人与新承租人所订立的合同内容,不得侵犯房主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违背房主的意志。由于转租人的法律地位缘于房屋承租人的身份,因此转租合同规定的内容,不能超出房屋原出租合同规定的范围,如果超出原出租合同规定的范围,必须得到房屋出租人的特别准许。 比如原出租合同规定房屋出租期限是两年,房屋用途是作住宅使用,当承租人使用房屋半年后要求转租并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以房屋转租人的地位同新的承租人订立的转租合同,其中转租期限不能超过一年半,房屋仍需作住宅使用。如果转租合同需要将租期确定为三年,或是将房屋使用性质变更为营业使用,则必须得到房屋出租人的同意。如果出租人不同意,则确定租期为三年或规定作营业用房使用的转租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期限定为三年,或改变为营业用房使用,则表示房屋出租人同意对与转租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做了补充变更,即将房屋租赁期限延长,并允许房屋作经营使用。 此外,《办法》还规定:"租赁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地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因此,租赁合同的变化也决定着转租合同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