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八十九条规定:对公海主权主张的无效,任何国家不得有效地声称将公海的任何部分置于其主权之下。
每个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公海应只用于和平目的。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国籍。船舶在其领土内登记及船舶悬挂该国旗帜的权利的条件。船舶具有其有权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国籍。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有真正联系。
扩展资料:
公海的相关要求规定:
1、每艘船舶,在登记前及其后适当的间隔期间,受合格的船舶检验人的检查,并在船上备有船舶安全航行所需要的海图、航海出版物以及航行装备和仪器;
2、一个国家如有明确理由相信对某一船舶未行使适当的管辖和管制,可将这项事实通知船旗国。船旗国接到通知后,应对这一事项进行调查,并于适当时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补救这种情况。
3、每一国家对于涉及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在公海上因海难或航行事故对另一国国民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或对另一国的船舶或设施、或海洋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每一事件,都应由适当的合格人士一人或数人或在有这种人士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联合国公约与宣言检索系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