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各位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对2006年起毕业的博士生SCI论文要求有进一步的明确,特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2006年起毕业的博士生须在SCI收录的杂志上,以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以中山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一篇论文才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
2、两位博士生共同研究的成果发表在影响因子(IF)3.0或以上的期刊,且有同等贡献的第一和第二作者,则两位博士生都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
3、在校学习期间未能发表SCI论文的博士生,经导师同意,可以参加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先行毕业,但缓授学位。等SCI论文发表后,可向学院学位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
4、所发表的SCI论文在Medline上能查询的,即予以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