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这句话其实是可以这样理解的,总年限是可以累积的,只是医疗年度内中断后需要重新开始计算可报销的年限,比如医保要求连续交够六个月才有资格报销,也就是说在中断三个月后至续交六个月之间,需要用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医保是不承担的。
中断参保是影响支付限额的,因为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人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确定。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不满6年的、满6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医保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中断前后的“连续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将影响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影响的是最高支付限额,并不是之前交的钱就清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