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书上学籍编号是10位数,全国高中证学籍编号位数都一样。
要求:每位学生的学籍号共10位数应填满,不能省略。
第一位表示毕业届数,第二、三位表示地、州、市代码,第四位表示各县、特区、区代码,第五、六位为学校代码,最后四位为学生序号。如2009届市一中第一个学生学籍号为:9601010001。
关于学生学号实行统一编号及有关问题的函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现将学生学号实行统一编号及其他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学号的填写:学生学籍号分主号与副号,主号一律采用学生的身份证号(向派出所取证)。高中学生副号采用九位数的高中会考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副号采用十二位数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卡号。现将《义务教育登记卡》编号印发给你们(详见附表一)。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学生名册》中的“学生学号”栏一律填写主号与副号,不限于起始年级启用,其他年级学生的学号同时实行主号与副号的编号。
二、学籍有关问题:(详见附表二)、(附表三:遂昌县中小学生转学<借读>申请表<试用>).
三、学生入学统计:鉴于教师运动会,第一次学生入学统计在教师运动会期间以书面形式上报基础教育科,第二次上报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二○○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一:
遂昌县《义务教育登记卡》编号
乡镇学校
市 号
县 号
入学年度
乡镇号
适龄儿童号
妙高镇
09
07
* *
01
* * * *
大柘镇
09
07
* *
02
* * * *
石练镇
09
07
* *
03
* * * *
王村口镇
09
07
* *
04
* * * *
新路湾镇
09
07
* *
05
* * * *
金竹镇
09
07
* *
06
* * * *
黄沙腰镇
09
07
* *
07
* * * *
云峰镇
09
07
* *
08
* * * *
北界镇
09
07
* *
09
* * * *
三仁乡
09
07
* *
10
* * * *
濂竹乡
09
07
* *
11
* * * *
应村乡
09
07
* *
12
* * * *
高坪乡
09
07
* *
13
* * * *
湖山乡
09
07
* *
14
* * * *
柘岱口乡
09
07
* *
15
* * * *
西畈乡
09
07
* *
16
* * * *
安口乡
09
07
* *
17
* * * *
龙洋乡
09
07
* *
18
* * * *
蔡源乡
09
07
* *
19
* * * *
焦滩乡
09
07
* *
20
* * * *
附件二:
浙江省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宣传提纲
(根据《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
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整理)
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已颁发,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施行。
新的学籍管理办法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理念,具有突出受教育者主体地位和人本化、人性化的特点。浙江省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的颁发施行,决定了教育的本质功能应该以更宽广的胸怀容纳受教育者。
一、突出了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
二、体现了人本化、人性化特点
1、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的应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
2、凡擅自缺考或考试、考核作弊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注明“旷考”或“作弊”字样),学校应视学生情节轻重及本人的认识对要求补考者,经批准可参加补考。
3、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继续让其留校学习。解除刑事强制措施、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
三、贯穿了民主平等的理念
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由学校教导处告知被处分学生,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后申报,由学校校务会议决定,经校长签署公布。未成年人处分到期,应从档案中撤消,毕业时未到期则带入档案。
成年学生有正当理由书面申请退学,经劝阻仍坚持退学者,可准予退学。未成年学生退学必须有其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提出申请。退学后学生又要求重新回学校就读的,学校无特殊理由应准予回校学习。退学、重新回校学习的情况应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明确了学籍管理政策范围
1、增加了留级的规定,但比例不能超过0.5%。初高中毕业班学生一律不留级。
2、毕业学年内学生一般不予休学,高三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学。
3、参加普通高中证书会考而未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先发给结业证书,待其通过高中证书会考,达到毕业标准后,学校可核准换发毕业证书。
4、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逐步满足0—2周岁儿童接受教育的需求。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必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配合学前教育机构填写《浙江省学前教育登记卡》。
附件三
遂昌县普通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
学 生
姓 名
别 名
性
别
出生
民族
年 级
班 级
学 号
主 号
副 号
户口所
在 地
家庭详
细地址
电 话
申请理由
家长(签章) 年 月 日
转
出
方
学
校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转入(借读)方
学
校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
意 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说明:
l、本表手续完备后方可开具“转学证明”、出具《义务教育登记卡》。
2、本表跨省、市、县转学(借读)一式五份,表上所列单位各一份,市教育局备案一份,县内转学(借读)一式三份。
3、县内高中学生或小学与初中毕业班学生转学(借读)须经县教育局审批,报市教育局备案,小学、初中非毕业班学生转学(借读),由学校审批,县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