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上的签注是“D签注”

2022-08-20 时事 140阅读

申请条件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除外)。

二、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往来港澳逗留签注,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申请材料。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逗留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的,须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持逗留签注赴香港/澳门后,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

扩展资料

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参考资料: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中心-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逗留签注办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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