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给开具发票填写报销情况说明时,原因一栏应如何填写

2020-09-28 财经 143阅读

1、该证明违法,写与不写没多大意义。单位未能依法取得发票,会受到税务局处罚。

2、企业不给开具发票,直接拨打12366,即时就可以解决。

3、相关法律规定

纳税人成本费用支出未取得发票后果很严重:

(一)、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允许所得税前列支。从某种意义上说,本规定等同于处罚,而且是很严厉的处罚。

(二)、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老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条款有二:

1、36条,未按规定取得发票,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2、39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可处以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新发票管理办法处罚条款有三:

1、原36条改为35条,取消了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表述,但增加了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表述,实质性内容没有改变。

2、原39条改为了41条,内容没变。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可处以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3、新39条(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老发票管理办法相比,新发票管理办法在未取得发票的处罚上,首先,从处罚条款数量上增加了一条,由2条增加到3条;其次,在处罚额度上,由原办法最高处以10000元罚款到最高可处以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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