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拿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去当地公安机关办理。
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要求,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人需交验下列身份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需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身份证申办流程:
1、异地申请
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市内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缴纳工本费
有效期满换领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工本费40元,同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居住地领证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点领取证件。
参考资料:重庆市公安局官网-怎么办快速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