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1日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出台。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9年底,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将试行三年。试行三年后,本市将根据实施情况和问题对政策进行完善,使政策设计更加科学可行。
条件
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增加“年龄加分指标”,对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加20分。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分落户指标体系: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京京提醒:要想领取北京市居住证并不难,只需要提交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居住、工作或学习证明等几项内容,等15天就能领取。
如果这几项条件、指标都能达到,就可以通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这7项导向指标计算得分。
如果一个人大学本科毕业22岁就来到北京工作,工作10年以后在京买了房,合法稳定就业积分可以达到54分,合法稳定住所积分是13分,教育背景积分是15分,还有20分的年龄加分,总积分就能到102分。
稳定就业和住所
政策中最主要还是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指标的分值赋予,其他指标加分或减分基本均与就业和居住分值相匹配。
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教育
同时,教育背景是体现申请人知识结构和基本素质的重要方面,在分值赋予上,总体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
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居住按租房计算)。在此基础上适当予以加分,使其积分高于同年龄段直接工作申请人的积分。
纳税
对于非京籍幼升小的家长们都知道在办理五证的时候是不需要纳税依据的,但是纳税对于积分落户来说是很关键的环节。
申请人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这一指标的设定使纳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但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中,纳税指标分值比重有限,是否能够落户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积分排名情况。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最高减12分,即使这一项中很难拿到高分但是至少要保证这不是扣分项。
区域转移
设置职住区域指标符合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促进城区与郊区协调发展的要求,有助于引导优化人口布局。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实行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市政府将根据每年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划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有所不同,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可能有所不同。
公示通过后,申请人便可获得落户资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随迁落户
此外,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据了解,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将通过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多个市级部门信息化联动审核、交互校验。单位统一申报完成后,市有关部门将建立联动审核工作机制,分部门逐项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汇总至人力社保部门,通过积分落户信息系统计算出申请人综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