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71年入伍的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提问者:所问的“2018年伤残军人优待金是怎么发放的,为什么只有50%的人才能享受”后半句是不可能成立的。就我们参战受伤致残后的三十多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只有50%的人才能享受”的事情,残疾军人抚恤金是中央财政直接拨款,如果地方民政部门有克扣残疾军人抚恤金的,那么被克扣的残疾军人就可以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相关县市区级民政局,依法对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进行查处的!
问题可能发生的就是在2017年退役的残疾军人,应为他们第一年(到2017年10月)是在退役当时,有原部队(武警)联勤部门一下子发放的,要领取今年7月27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所颁布的抚恤金的,也要有一个过程(比如上海就是在中央颁布抚恤金标准的6个月后的,2018年3月颁布新的抚恤金标准的),那么就是各省市晚颁布抚恤金标准的,也会一分不少的从今年7月27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所颁布日起,补发新标准抚恤金和新旧抚恤金差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