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质保量做好粮补发放工作,把惠农强农政策落到实处
粮食直接补贴是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重大政策。我局高度重视粮补政策落实工作,将其作为财政经贸首要任务,发挥职能、精心组织,高水平完成了粮补资金的发放任务,取得了发放安全、领导满意、百姓受益、农业发展、社会稳定的良好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粮补工作保障有力。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准确把握政策。
三是强化软硬件建设。
四是加强档案管理。
(二)活化宣传教育,做到了粮补信息公开透明。一是加强面对面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流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牌匾、在政府网开办专栏等手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高强度的社会宣传,还利用科普之冬详尽地向基层组织讲解,让农民深入理解粮补政策,让干部消除模糊认识。二是开展粮补信息网建设。我局补贴信息网建设圆满完成,保证了数据上报时间,提高了资金发放速度。在每年补贴信息入网前,都对全市农户基础信息重新核对,保证了准确无误。三是搞好信息公开。为提高粮补资金发放的公开、公正、透明度,我局坚持张榜公布到村屯的规定,由各乡镇财政所将核实后的农户信息资料(补贴对象、面积、金额)进行公示,对个别有疑义的问题按政策进行处理,使农民群众放心满意。
(三)健全管理机制,实现粮补发放有序运行。一是严格补贴标准。做到“三个严格”,即严格补贴范围。超范围不予承认:严格补贴对象,决不让粮农吃亏:严格补贴数额,做到分毫不差。对村集体发包的耕地,在合同中明确粮食补贴发放形式:对直补政策实施前流转的耕地,按照不重、不漏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在粮补发放前对公安户籍和各种原始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再对农民补贴数据进行全面复核,确保粮补各项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粮食补贴资金由国库科分账核算,农业发展银行进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防止了混户核算和挤占、挪用、串项现象发生。在人员管理方面。建立粮补工作奖惩制度,量化考核标准,避免出现违反“一个到村、三个到户、七个不准”规定的行为。四是定期监督检查。工作中做到“三看、三查、一听”。三看、三查即:看粮补资金专户拨付情况,查农村信用社打折日期:看村屯粮补资金发放明细公示情况,查乡镇财政所信息是否吻合:看乡镇粮食补贴发放明细表,查农户是否如期收到。“一听”就是走访补贴农户,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创新工作措施,提供优质惠农服务。一是提前核实基础数据。在每年春节前。就着手对补贴基础数据进行全面核实和及时调整。在全省粮补工作正式启动后,就迅速把上级政策贯彻到基层。二是加快资金拨付速度。在省级资金还没有下拨前,我局主动协调农村合作银行做好准备;资金到位后通过银行专户,以最快速度拨付到各乡镇,为提前发放补贴争取了时间。三是重视粮补信访案件处理。落实粮补信访责任制,明确了乡村两级组织、财政局经贸科、财政所的职责,只要接到群众政策咨询或信访举报,都耐心对待、热情解答、以理服人。对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提前调研排查,按政策做好稳定工作,并跟踪检查效果。
二、深入实施家电下乡政策,改善农民生活
家电下乡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扩大农村消费、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又出台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我局抓住有利时机,加大政策宣传广度和工作推进力度,确保政策产生实效。一是建立齐抓共管机制。我局牵头成立家电下乡领导小组。主动搞好各成员单位的协调,形成了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监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审核确定备案销售网点。我局会同商务部门认真审核销售网点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按准入条件进行现场检查,真正把住了备案关。三是开展政策宣传工作。我局组织销售网点进村入屯,广为宣传家电下乡政策,同时指导销售网点利用“3.15”、节假日、黄金周、店庆、集日等各种机会开展家电下乡“团购节”、“推广会”、“免费送货安装”等形式多样的下乡促销活动,激发了农民潜在的消费需求。四是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为了让农民更实在地感受到家电下乡带的实惠。我局执行省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垫付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在财力紧张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每年暂借数百万元作为垫付周转金,提高了补贴资金的兑付率和群众购买积极性。我局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严格审核有关信息资料,迅速将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销售网点,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五是加强销售网点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对销售网点进行专项检查,进行信息系统、售后服务等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使各网点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和申报补贴。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我市家电下乡工作进展顺利,农民生活不断改善。
三、强化财政监管,切实提升经贸工作质量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粮食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惠农强农补贴力度,政策性强、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对财政经贸工作和资金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采取了三结合的监管方式。
一是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部门预算的制约和监督功能,加强对乡镇政府、财政所进行监管,有效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粮食直补、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拨付管理制度。每年组织专人,采取入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特别是对领取补贴大户进行了100%回访,跟踪检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二是坚持同步监管与绩效评价相结合。我局对粮食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民生资金实行同步监管,严格制度、程序,将资金监管贯穿于财政经贸工作全过程。与此同时,实行绩效考核,制定了兑付率、审核准确率等绩效评价目标,结合同步监管情况,对问题较少、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的乡镇财政所及销售网点。由市级财政给予优先垫支补贴资金,并在工作经费分配上给予奖励。
三是坚持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健全财政经贸工作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制定了经贸科、乡镇分局、财政所岗位轮换、业务稽核、交叉检查等制度,提高内部制约力度。同时,我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义务监督员,安排专人受理举报并认真进行调查核实,以此监督财政工作人员,保护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