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
本合同租赁的标的物为甲方所有的 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全部资产、场地、及其经营权,该加油站坐落于河南省开封市(县、区) 街(路),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亩,土地所有权状况为:【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划拨】【其他 】;土地使用权人为 ;宗地编号为: ;证件名称为 ;证件号码为 。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 间, 平方米;登记机关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
3、该站共有加油机 台,加油枪 支;油罐 立方。
4、其他财产和附属设施见《加油站财产清单》。(《加油站财产清单》为本合同附件)
5、特殊需要记载的财产情况:
6、现经营手续以实际办理的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10年,暂定从 2010 年1 月 1 日起,至 2019年 12 月 31日止。实际从加油站改造至符合租赁条件移交给甲方并将该加油站合法经营所需手续办理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算。如果因为租赁期内因道路施工、手续不合法或者租赁物出现严重问题等原因影响了乙方经营,影响经营的期间扣除,时间相应顺延。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非油品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 柒拾 万元(人民币),折合月租金为每月 元。本租金已经包含甲方利润、折旧和应当向有关机关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土地租金等。如本合同为加油站的转租,则本合同还包括甲方向原出租方缴纳的租金等。
租金付款以下列第 2 种方式执行:
1、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2、一次性支付:租赁期限10年共计 700 万元,在双方交接加油站且将双方约定的各项证照手续办妥后的4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90%。其余10%70万元,作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
3、其他付款方式: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如果因甲方债务等原因,人民法院责成乙方协助执行,乙方交给人民法院的款项,视为已经向甲方依约支付。
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收缴凭证。无合法收款凭证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已经包括在第四条约定的租金内,由甲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需要乙方配合的,甲方应当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因为甲方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并相应延长租赁期。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8、甲方原有人员由甲方自行安置并已经安置完毕。
9、因为甲方承诺瑕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并相应延长租赁期。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需要大修(修缮费用超过 元)的,以及设备超过使用期限需要更换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其他方式: 无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他人或承包给他人。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对该站的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 1、2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不再租赁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 。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www.zaiDiAn.COm .载点网.整理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加油站需备手续表(其中*是必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