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肯定的是甲方无权‘以发文的形式直接更改工程量,并把结果通知乙方,以这种方式进行工程量结算’,(如果是官方工程,甲方有套取国家资金的嫌疑)。认真审阅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关计量的条款,是不是乙方被拍死了。
工程量超概算,事情有些大条了(因为谁都不想自己掏钱干工程),一定要再次审核工程量(重算图纸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比较)。1、若是因为图纸与实际失衡量大,乙方在施工时应有报告记录此事,双方商议超出部分的计量方式;2、若先前无报告,现在来秋后算账,只有先扯扯皮咯;3、若是乙方施工技术上原因,即使甲方、监理方已签字盖章的签证单,甲方有权驳回(并按图纸计量)。现在甲方请乙方现场重新核实是职责内的事情,乙方应当遵从,并写好报告追加费用,说明工程量超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