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砍人是否故意杀人,首先要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考虑,故意伤害的主观方面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而故意杀人主观方面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
结合司法实践,区分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也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只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被侵害人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也只应定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故意杀人罪则是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或有义务阻止他人死亡时,对他人生命漠不关心,放任死亡后果的发生。对于持刀砍人的行为,如果是事先准备,伤害时行为没有节制的,则故意杀人的可能性较大。
因此,要正确判定故意的具体内容,必须全面综合、分析案件的各种事实情况,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