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去主管税务机关查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4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第四条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