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非京籍办护照不是必须要户口本原件,有身份证的不要户口本,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必须要户口本。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公告,外地人在北京办理护照需要身份证和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具体规定如下:
(一)办理材料: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提供户口簿。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还需提交:
1、非本市户籍人员
(1)在京就业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
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就业人员须满足在京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2)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
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须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北京高校非北京户籍大学生在学证明》原件以及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3)本市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
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4)60周岁以上老人
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5)在京居住6个月(含)以上人员
须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以及原护照(护照遗失的除外)。此类人员只能申请护照换(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