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可以处50元罚款,记三分。
处罚标准:
(1)、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3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500元罚款;
(2)、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70%的,处1000元罚款;
扩展资料
违法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