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建造仓库一座,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1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7000元,实际领用工程物资105300元,剩余物资转作企业生产用原材料(假设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税率为17%);另外还领用了企业生产用的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5000元,其增值税为2550元;分配工程人员工资25000元,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劳务支出5000元,工程在2005年6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假设预计净残值为550元。 企业要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作为企业计提折旧的方法,由企业会计人员决策后选择。
要求:
(1)计算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2)编制固定资产购建及完工的相关会计分录;
(3)代企业会计人员计算2005年两种方法下折旧金额。(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05300+15000+2550+25000+5000=152850(元)
(2)会计分录:
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1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工程领用物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105300
贷:工程物资 105300
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生产用原材料:
借:原材料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工程物资11700
注:剩余工程物资的价税合计是117000-105300=11700(元),因为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计入到借方进项税额的金额是11700/(1+17%)×17%=1700(元),原材料的金额是11700/(1+17%)=10000(元)。
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仓库 17550
贷:原材料 1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550
分配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仓库25000
贷:应付工资 25000
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仓库 5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5000
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152850
贷:在建工程——仓库152850
(3)计算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下2005年折旧额=152850×2/5×6/12=30570(元)
年数总和法下2005年折旧额=(152850-550)×5/15×6/12=2538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