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挂靠在亲戚家可以视为一户,单独立户,需要当事人有独立的房产,并且要符合其他条件。
分户条件:
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离婚一年以上者(如有一方已再婚,双方均不受一年限制);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扩展资料:
分户、立户:
一、核准条件 :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
1、 申请人书面报告;
2、 原《户口簿》;
3、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4、 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参考资料来源:邵东县政府网-家庭户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和平县政府网-分户、立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