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时没有玻璃隔着,监狱里能见面的种类有几种:
一是接见。即家属与犯人之间隔着玻璃,双方用电话进行交谈,这属于一般性接见。
二是会见。有专门的会见室,犯人与家属面对面坐着,有狱警在场。面对面交谈,这属于特殊会见,一般是夫妻离异、亲属去世等特殊情况下使用。
三是监狱组织的亲情帮教活动。家属可以走进监狱,参观犯人生活、改造的场所,与犯人一同就餐,没有玻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六条 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递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十七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原关押监狱应当及时将罪犯在监内改造情况通报负责执行的社区矫正机构。
第二十八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收监的情形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收监;刑期届满的,由原关押监狱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