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公办幼儿园教师都会入编制的。
保育、后勤等服务人员一般采用劳务招聘等方式解决,不列入编制管理。
扩展资料:
公办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相对,是指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建设经费、办公经费等等均为财政拨付的幼儿园。其可以分为教办园、集体园、部门园这三类。
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幼儿园教职工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保育、后勤服务人员逐步采用劳务招聘等方式解决,不列入编制管理。
(一)班级规模:
小班(3至4岁):20-25人。
中班(4至5岁):26-30人。
大班(5至6岁):31-35人。
(二)教职工与幼儿比例:
全日制普通幼儿园:1∶6-8。
寄宿制幼儿园:1∶5-6。
(三)教职工结构比例:
管理人员: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配正副园长各1名,10个班以上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可在上述配备标准基础上增配副园长1名。园长应由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其他管理工作一般由教师兼任。
专任教师: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
医务人员: 一般每园配1名,寄宿制的每园配2名,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
财务人员:一般每园配专职会计1名,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名。
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示范和实验性幼儿园可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5%核增附加编制;山区湖区幼儿园、多民族教育或特殊教育幼儿园可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按不超过教职工编制总数的8%核增附加编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