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在莫言心中一直占有很重要的分量。诚如他所言:“我出生于斯,长于斯,我与这个地方是血肉相连的,无论这个地方多么贫瘠、多么荒凉,但是作为一个故乡的人,作为一个在外的游子,一旦踏上这块土地,你就会心潮激荡,到任何地方那种感觉都是不可能产生的,这就是所谓的故乡的力量。”虽然他曾经对故乡充满“怀乡”与“怨乡”的情绪,但每当他一回到故乡,就会自然而然地“掉进那块高粱地”。尤其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来越眷恋故乡,每年都要回故乡住上一段时间,以寻找创作的灵感。
故乡是莫言成长的起点,更是他文学创作的沃土。当年,他参军到部队后,刚开始创作时曾固执地认为,童年是酸涩到不堪的,因此在文字中有意“去高密”化。为了抵制故乡的诱惑,他去写海洋、山峦、军营;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他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他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等等,但始终摆脱不了“附庸风雅”的“胡编乱造”。
后来他醒悟了过来,觉得还是应当以自己生长的这块古老的土地为根基,以自己熟悉的乡村为背景,写自己擅长的农村生活题材。于是,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莫言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东北乡的“传奇”。他熟悉的亲人——奶奶、父亲、母亲、姑姑先后成了他文学作品的原型,苦难的童年成了他文学创作的源泉。经过二十多年持之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在自己的作品中打造出了一个“高密文学王国”。在某种意义上,诺贝尔文学奖正是对他建立的这个堪与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相媲美的“高密文学王国”的奖赏!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和莫言先后从故乡高密参军入伍,我是70年的兵,他是76年的兵;他留在了胶东“老根据地”,我则奔赴了江西、福建的红土地。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又有幸作为部队文艺工作者,在军营里从事专业文学创作,并取得了一些微小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