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局得课题什么时候申报

2020-09-19 时事 171阅读
中医药管理局得课题申报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
    1.申报人应为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在该领域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相应研究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2.申报人只能主持1项中医药行业专项在研项目,2014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
    (二)申报单位
    1.承担过相关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中医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级甲等中医院和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医药企业。
    2.优先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及研究中心、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国家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
    3.鼓励支持民族医药相关单位申报。
    4.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申报。
    (三)申报限额
    1.“中医药治疗慢性病临床疗效研究(一)”项目每个病种作为一项申报,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报2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限报4项,北京中医药大学限报2项。
    2.其它项目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数不超过6项。
    3.每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组织程序
    (一)研究方向1-4采取公开申报、定向择优方式。组织相关单位围绕研究方向进行自主申报,并通过形式审查、答辩与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
    (二)研究方向5采取定向委托方式。委托中国中医科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并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论证优化。
    六、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2015年度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
    (二)申报书用A4纸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于左侧平装成册,由项目申报人签字、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所在地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须统一致函报送。
    (三)申报书要求纸质版一式6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WORD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
    (四)请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地址:北京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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