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政策,为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2014年绵阳市团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方式
1、符合到绵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高新区、经开区、科创区、仙海区和涪城、游仙安置的(以下简称“符合在绵阳城区安置”)团职转业干部,通过考核选岗方式进行安置。鼓励符合在绵阳城区安置的人员到六县一市安置,自愿申请到六县一市安置的予以优先安排。
2、按今年我市军转干部安置原则需纳入所在县市区进行安置的,不参加市上考核选岗。
3、对未按要求参加选岗的,在选择后剩余的岗位中进行指令性安置。
二、工作程序
1、召开见面会。拟于10月19日进行,主要内容是宣讲今年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由军转干部本人对考核初评得分进行确认。对符合在绵阳城区安置人员申请到六县一市安置的同时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安置去向到县)。
2、公布考核排序。拟于10月20日在市委组织部网站公布综合排序和选岗职位范围。
3、召开选岗会。拟于10月23日进行,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派员现场监督。
4、确定安置岗位。根据选岗结果提出团职军转干部安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后,由市军转办统一发出报到通知。
上述会议和公告事项的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或公告为准。
三、有关事项
1、考核评分。根据军龄、职务、学历、奖惩、边远艰苦地区或岗位工作经历、参加作战或重大非战争军事任务等情况实行考核量化计分(考核办法另行公布)。按照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依据部队移交的转业干部个人档案原始资料(表彰奖励加分须核实表彰证书或通报)进行量化评分。军转干部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须在10月19-20日内向市委组织部提出复核申请,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军转办联合审档复核后予以答复,复核结果为最终评分。
2、选岗顺序。岗位选择按正团、副团实职、副团非领导职务的顺序进行;每个类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同一职级得分相同的,按照职务、任职时间、军龄的顺序确定排序)。选岗确认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
3、报到要求。军转干部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对在规定时限内不报到的作退档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军转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