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上的区别
广义上的外聘教师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为弥补学校师资力量不足,聘请校外有教学资质的认可教师来校授课,这部分教师一般没有在本学校有编制。第二类是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对于学术研究的力度,专门聘请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知名度的教授或专家来校任教,这部分教授中的一部分在本校中有固定的职位。
代课教师,是指在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总体而言代课教师一般没有接受过系统培训,教学水平不高,长期任教不利于教学质量和国民素质的提高。
2、存在原因的区别
代课教师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代课教师是教育资源投入不足状况下的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代课教师长期存在本身就表明了一定的合理性,比如在西部某地,如果所有教师都吃财政饭,将占去财政收入的80%以上,成为当地财政无法承受之负。考虑到一个在编教师的待遇可以养七八个代课教师,代课教师也就成为了一种现实的选择。
外聘教师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以本科教学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质量,主要从校内在站博士后、在读博士、退休教师以及校外科研和教育教学单位的合格人选中聘任,少数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如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等)可以从政府机关、企业等部门合格人选中聘任。
3、聘用原则的不同
2009年底前后,为了优化教师队伍,中国存有代课教师的绝大部分地区将进行最后的清退。代课教师这一称呼即将成为历史。在过去的岁月里为了解决偏远地区因财政困难而招不到公办老师或公办老师不愿去的困难,代课教师们以其吃苦耐劳、无私奉献、默默无闻的蜡烛精神为教育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
学院生师比高于17:1的,应聘任外聘教师。学院生师比低于17:1,但专任教师人均周课时数超过规定的,应聘任外聘教师。个别专业缺乏某一课程的专任教师,应聘任该课程的外聘教师。
全校聘任外聘教师数的总量控制在专任教师数的25%以内,学院生师比高于20:1的,外聘教师数可超过专任教师数的25%,具体指标由学院、人事处共同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课老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南大学外聘教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