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开庭有什么不一样

2022-03-20 社会 151阅读

没有什么不一样,法院开庭是否可以不在审判庭,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因此法院开庭可以不在审判庭。公诉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同,没有“就地办案”的说法,一般都在审判庭开庭。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扩展资料:

开庭诉讼流程

一、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三、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

四、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执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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