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是正常的,但是不给收据就不合理,等于是维修员自己吞了,无论什么公司都不会允许这样做的。
产品的保修期已过,维修者应消费者的要求上门修理,就必然地存在一个成本支出的问题,收取合理的上门费也是应该的。但这里必须指出的是,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收费虽然合理,但要经过物价部门核准。这位工作人员说:“目前,家电的维修都是执行企业的自定标准,国家允许企业在维修三包以外的商品时,收取一定费用,目前为止并没有家电维修的标准,企业收费都是根据企业的情况,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一些标准,一般情况下由企业内部来掌握。”
国家允许的企业可以收取的维修费用主要包含检查费、修理费,检查费用主要是检查故障过程之中所产生的劳务费用,修理费是指调换或者修复有故障的原器件,或者调试恢复整机功能的费用,并不包括原材料费。而对于其价格,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目前消费者在家电维修费用上还得听商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