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本身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无论办理何种手续都需要本人到场,并出示证件原件。如果本人无法到场的,需要出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所以,对于复印件遗失不必太担心。
当然,更稳妥一点的做法是进行登报声明该证件复印件所做的一切宣传、所办理的一切手续都是无效的。提醒购房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小心受骗上当。
当然,如果是房产证遗失了,就需要进行挂失处理了,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